2006年5月1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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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证
上接第6版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决定摘录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队伍。
  解读
  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立法治政府,其核心是规范和约束行政权,保证政权的合法、高效运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设法治政府,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重点是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质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要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使决策能够反映民意,体现民情,维护民益。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地方行政执法实践中创造的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有效制度。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在于以下三个环节:健全层级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使监督工作经常化;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司法和社会监督;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

  增强明德守法观念  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决定摘录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的要求,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解读
  《决定》是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对推进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建设“法治浙江”,要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广大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也是建设“法治浙江”的主体,要切实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浙江省文明素质工程,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要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促进全体公民在各种场合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在社会做懂规矩、守秩序的好公民,在单位做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好员工,在家庭做敬老爱幼、邻里团结的好成员。要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使创建过程成为弘扬社会正气、提高法制素养、促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教育过程。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决定摘录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到2010年,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解读
  普及公民的法制教育,对建设“法治浙江”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从1985年起,我省连续开展了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随着全民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法律意识已逐步渗透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这些都为“法治浙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在巩固和深化“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要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着力点上,要突出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对象上,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在内容上,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活动;在手段上,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并善于运用新颖的形式和现代科技手段,使群众喜闻乐见;在效果上,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稳定以及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遇到问题首先想到法律,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确保人民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决定摘录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保障公民权益的体制机制。健全权利救济和维护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解读
  建设“法治浙江”,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的前提下,结合浙江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方法,确保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认真总结和推广我省各地在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坚持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完善保障公民权益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进行劳动创造、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生活,依靠法律和制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必须高度重视社会利益的协调,建立健全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要健全权利救济和维护机制。权利救济也是一种公民权利,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维权方面的作用。
  保证人民财产安全是保证其他各项权利实现的基本前提。必须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法和途径,及时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全面提升“防激化”能力和依法处置水平。